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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凤城•御井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0 15:19:28 次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御井园项目已由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印发陕西中机腾达置业有限公司凤城•御井园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未发改发【2017】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中机腾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陕西中机腾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0000.2㎡(约45亩),总建筑面积约13526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000㎡(含住宅建筑面积99700㎡),配建公共建筑面积约3035㎡,商业建筑面积为2265㎡);地下停车建筑面积29652㎡,地下人防建筑面积4759㎡。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部分楼附带裙楼商业)、地下车库、配套公建、景观绿化、管网道路等室外工程。

2.2招标范围:住宅楼(部分楼附带裙楼商业)、地下车库、配套公建、景观绿化、管网道路等室外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3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东延伸段,距离北辰大道约8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3.1.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注册资格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2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42014:00201842514:00

请申请人于201842014:002018511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8420日至20184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持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网上报名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1  09  30 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

人:魏玉才   左春芳

   话: 029-88481271